王旭宋代跨界市镇乌青镇关系考

北京皮肤科医院好 https://m-mip.39.net/nk/mipso_4439528.html

[作者简介]王旭(—),安徽宿松人,汉族,中共党员,历史学博士,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本科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硕、博毕业于暨南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主要研究方向为历史地理学、宋史。

[内容提要]宋代的乌、青两镇隔车溪而立,分属湖州的乌程县和秀州的崇德县,是今见最早的跨界市镇之一。两镇之关系可从地域空间、经济、行政、宗教文化四个方面进行考察:在地域空间方面,乌、青两镇借助桥梁和舟船,打破了河流的阻隔,两岸居民的交流和迁徙较为频繁。在行政方面,北宋时两镇分隶不同的州县,南宋时则演变为统一的政区单位。中央直接派遣镇官和酒务官兼管两镇之事务,使其行政管理脱离了州县行政体系,性质类似于今天的经济特区。在经济方面,青墩镇弱于乌墩镇,但有趋于平衡的趋势,这种平衡是两镇最终凝结为一个经济整体,形成“阛阓为比邻”统一市场的前提。在宗教文化方面,两镇各自扶持自己的镇神,青墩镇在构建本镇镇神时有模仿乌墩镇的痕迹,这是其争取平等地位的一种文化手段。对于跨界市镇的关系,不可简单地理解为分或者合,而是充斥着兼并、融合、均衡、博弈等因素。两镇能够演变为“同一聚落”“一会镇”,在很大程度上是青墩镇“拼接”入乌墩镇的结果。

[关键词]宋代;江南市镇;乌青镇;跨界市镇

跨界市镇是指坐落于政区边界线之上、分属不同行政单位的市镇,根据所跨政区(区划)的行政等级,又可细分为大跨界市镇、小跨界市镇和内跨界市镇。对于跨界市镇的研究,目前仅见于双远以清代章练塘镇为例,探讨了政府如何对小跨界市镇进行管理。实际上,历史时期的跨界市镇不仅数量多,而且可以上溯到市镇兴起的两宋时代。乌、青镇即今桐乡市的乌镇,是今见最早的大跨界市镇之一,两镇在行政上统一归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事,年将原属湖州吴兴县(宋为湖州乌程县地)的乌镇与嘉兴桐乡县(宋为秀州崇德县地)的青镇合二为一,统归桐乡县(今桐乡市)管辖,正式结束了跨界分属的历史。宋代诗人丁南作“乌青八景”诗,其一为《两镇苍烟》:“两市一水分,丝竹声相接。阛阓为比邻,足迹讵容蹑。炊烟昕夕间,寓目光烨烨。吟边引佳兴,倚楼长拄颊。”揭示了两镇跨界的性质。下面将从地域空间、经济、行政、宗教文化四个方面细致地考察两镇之关系,不当之处,尚祈方家指正。

一、两镇之地域空间关系

乌、青两镇的地理分界线为车溪,葛胜仲《湖州乌程县乌墩镇普静寺观音阁铭并序》开篇云:“车溪佛刹,普静最称巨丽。”该溪亦是湖、秀两州的边界,嘉泰《吴兴志》卷五“溪”条载:“车溪……在乌程县东南一百一十九里。”既然称为溪,那么似乎宽度有限,并不是大河,不会对两岸市镇居民的日常生活和交流造成较大的影响。实际情况也确实如此,前引丁南诗句中有“阛阓为比邻”之句,“阛阓”为市肆、市门之意,作者将隔溪而立的乌、青两镇市比作邻居,形象地展现了两镇之地缘关系。又张偘《重修土地庙记》载:“湖、秀之间有镇焉,画河为界,西曰乌镇,东曰青镇。名虽分二,实同一聚落也。”明确指出河流的分界并未阻碍两镇成为同一聚落。然而也需要认识到,车溪虽不够宽广,但作为一条真实存在的地理分界线,仍不能完全忽视其影响。消除这种空间阻隔,离不开桥梁和舟船。

首先看桥梁。在河网密布的江南水乡,市镇空间的拓展必然伴随着桥梁的修建。楼钥《乌戍道中》云:“田在港西家港东,断桥春水步难通。”该诗描绘了乌青地区河道纵横的水乡景观。楼钥的祖父楼异曾在乌墩任职,《参议方君墓志铭》云:“余为儿时,先光禄知乌戍,已知秀州使君方(滋)公之名。”故他对此地的地理环境非常熟悉。诗文中的“港”虽未指明为车溪,但很显然,该地区的河道对于田和家的阻隔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大,过桥跨河去耕作应是民众日常生活的常态,这种情况同样适用于车溪两岸的乌、青镇民。诗文中又提到“断桥”这一物象,春季水涨,而桥梁未及修缮,故而出现了“步难通”的情况。其言下之意是,如果桥梁得以及时修缮,那么港之东、西沟通起来将会很便利。乾隆《乌青镇志》中收录了一幅《乌青二镇地理图》,该图绘出大量的桥梁,结合万历《重修乌青镇志》“桥梁”条中的记载,可知明代连接乌青、横跨车溪的桥梁至少有乡思、普济、普宁、众睦、善利、兴德、济远、登瀛、南昌、双溪十桥,这些桥梁有些可以明确是宋代所建,如兴德、济远两桥乃北宋绍圣年间(-)修建。这些桥梁作为沟通车溪两岸居民的通道,对于打破乌、青两镇的地域空间阻隔,实现人员、物资的流通至关重要。

再看舟船。宋人陈与义《怀天经智老因访之》云:“今年二月冻初融,睡起苕溪绿向东。客子光阴诗卷里,杏花消息雨声中。西庵禅伯还多病,北栅儒先只固穷。忽忆轻舟寻二子,纶巾鹤氅试春风。”该诗作于绍兴五年(),时陈与义卜居青墩镇。青墩也确留下很多与他有关的古迹,如广福塔院,“参政陈简斋旧肄业于院,既贵,建阁以读书名之”。诗文中提到的天经,姓叶名懋,曾师从陈与义学习。智老,即大圆洪智和尚。两人所居之西庵、北栅均位于乌墩镇。“忽忆”即突然想念他们,随即冒着初春严寒乘小舟前去拜访,陈与义这种随性洒脱的访友行为自然是以两镇之间便利的水路交通为前提。又前引楼钥《乌戍道中》有“束芦挟瓮稳来去,不碍小船分钓筒”之句,可见当时为乌、青两镇居民提供便利的舟船不在少数。

两镇地域空间阻隔的消除表现在很多方面,可从人口的迁徙管窥一二。曾协《宋故左朝请大夫致仕张府君墓志铭》载:“君讳旬,字述功,其先居吴郡,后徙青墩镇,遂为秀人。逮君之考复卜筑湖之乌墩,……以明年(绍兴二十四年,)正月丙申,葬于湖州长兴肆惟新乡龙潭坞之原。”张述功的祖辈先是从吴郡迁徙到秀州青墩镇,并著籍于此,后其父又在邻旁的乌墩镇建造房宅,“卜筑湖之乌墩”,这应是青墩镇张氏家族支脉一次正常的迁徙。由于父辈的居住地由秀州变更为湖州,故张述功死后葬于长兴县惟新乡,表现出对湖州的地域认同。除了两镇居民的互徙外,乌青镇因其特殊的地理区位,还成为了湖、秀两州居民跨界迁徙的定居之地,如秀州人陈舜俞从秀州的白牛市迁居到乌墩镇,子孙在乌墩繁衍生息。陈振孙《直斋书录题解》载:“(陈)舜俞居湖秀境上,初从安定胡先生学,熙宁中六客其一也,其墓在城南之苏湾,子孙犹宅于乌镇。”“湖秀境上”显指两州的交界地带,然并非乌青镇,而是距离青镇约两里的秀州白牛市。至元《嘉禾志》卷三《镇市》载:“白牛镇,在县东北六十里。考证:‘宋贤良陈舜俞居焉,自号白牛居士,故以名……’”陈舜俞虽为秀州人,但死后却葬于湖州,据赵孟頫《五兄圹志》所载,葬地苏湾位于乌程县。陈舜俞的子孙“犹宅于乌镇”,似乎说明他后来从白牛市迁居到了乌墩镇生活。南宋末年,镇民沈平曾在乌墩建三高祠供奉陈舜俞,可证这一推测。在安土重迁的中国古代社会,陈舜俞死后不葬于秀州,而葬于湖州,这看似不可理解,但是如果考虑到他长期生活于“湖秀境上”的事实,那么可以明确的是,这些“边界”之民对于政区分野的意识并不强烈,跨境迁徙应是常态。总之,乌、青两镇虽然隔车溪而立,但借助桥梁、舟船的帮助,大大消除了地理空间上的阻隔,两岸居民的交流和迁徙较为频繁。

二、两镇行政之关系

地理总志和地方志是以政区为基本单位记录的文献,故能在较大程度上反映两镇之行政关系。成书于北宋中期的《元丰九域志》详列了诸县的辖镇,该志在乌程县下单列乌墩镇,崇德县下单列青墩镇,说明这一时期两镇分属不同的州县。到了北宋末年,两镇商税仍是各自独立征收,宣和七年()正月周离亨任职于乌墩镇,职务是“责监乌墩镇税务”,并不包括青墩镇。又南宋嘉泰《吴兴志》详述了乌程县辖镇的变化情况,卷十《管镇》载:

本朝景德中,止管镇二:曰乌墩、曰大钱。戍一,曰平望(见旧图经)。……今镇、寨各一:乌墩镇,在县东南九十里。

可见在湖州和乌程县的行政体系中始终只有乌墩镇。而青墩镇的情况亦类似,至元《嘉禾志》卷三《镇市》载:

崇德县。青镇市,在县东北五十八里,与乌镇市相对,分东、西岸。东曰青镇,属本县。西曰乌镇,属乌程县。

所引文献虽然是元代方志,但其时离宋亡不远,故大致能反映宋代的情况。从两部方志的记述来看,宋代的乌、青两镇的确分属不同的州县,行政分野似乎很明确。不过如果结合宋代县域政治地理结构的新变化进行分析,这种认识又不完全正确。与前代政区体系相比,宋代对基层社会的控制表现出“皇权下县”的特征。两宋时代,商品经济发展迅速,商业税在国家税赋体系中越来越重要,而经济市镇乃是商货集散之地,商税最为丰厚,故政府会越过州县直接派遣官员到市镇进行管理。《宋史·职官志》载:“镇寨官。诸镇置于管下人烟繁盛处,设监官,管火禁或兼酒税之事。”这些镇官的选拔有一套较为完备的程序,元丰五年()改革官制后,罢举官法,改由吏部四选差注,即尚书左、右选与侍郎左、右选。镇官三年一任,且有相应的俸禄和职田,与州县官员毫无二致。

在乌青镇,南宋时中央开始派遣镇官统一管理。嘉泰《吴兴志》卷七《官制·乌程县》载:“监乌青墩镇税兼烟火公事一员,多差文臣京官。”又正德《桐乡县志》卷一《市镇》载:“南渡以后,士大夫多卜筑而乐寓焉,其地因人而盛也。两镇各相分属,宋有镇官监税,则合而一之,其系衔曰‘监嘉兴府安吉州乌青镇税。’”明确讲到,两镇最初是各相分属,后随着人口和商税的增加而统一管理。这一时期的乌青镇,行政上并不属于湖州或者秀州,而是作为独立于州县之外的行政单位而直属于中央。从某种意义上讲,行政上“合而一之”后的乌青镇性质类似于今天的经济特区,虽然在地域空间上仍未脱离湖、秀两州,但行政权力却来源于中央,其官员也直接对中央负责,不受州县行政体系的管辖。

曾作为“文臣京官”派遣到乌青镇任职的官员可考者有王立之,水心先生叶适曾为其撰写墓志铭云:“初,公由太学用詹事恩补承务郎,监湖州乌青镇。”又有赵善垍,嘉定二年()任职于此,头衔为“修职郎、监湖州嘉兴府乌青镇税兼兵、主管烟火事”。两镇行政统一的时间应不早于绍兴十四年(),因为该年在湖州知州秦隶的奏疏中仍载“文武京官”仅设于乌墩镇,不包括青墩镇。可以注意到,不同时期镇官的头衔略有变化,王立之的头衔为“监湖州乌青镇”,而赵善垍为“监湖州嘉兴府乌青镇”,在湖州之后又增加了嘉兴府之名,这种变化说明对于乌青镇的统一管理可能存在一个由乌墩扩展到青墩的过程。我们发现,文献中关于乌墩镇官的记载颇多,如北宋中期高瓒以“银青光禄大夫、国子祭酒、乌墩运使领监镇官”,又北宋后期楼异曾“知乌戍镇事”,但检遍史料,却不见青墩镇官的记载,这可以用于印证笔者的推测。

市镇商税之中以酒税最丰,相关事务亦较为繁杂,故在镇官之外又单独设立了酒正官,统管乌、青两地酒务。据沈平《乌青镇酒正题名记》,酒正之职“创于殿司,归于版曹,隶于计台”。“殿司”即殿前司,“版曹”代指户部,“计台”代指三司,均为中央机构,故酒正官的权力亦来源于中央,与州县无涉。嘉定年间(-)酒正官降格为都酒务,由此“事权浸微”。瑠都酒务即都税务司,其治所设在众安桥南,《吴兴备志》卷十四“仓库”条载:“乌镇都税务司,在众安桥南,知酒醋务,兼收两镇税务,设官提领一员。后隶两浙盐运使司。”酒正官的行政级别虽然有所下降,但仍是“兼收两镇税务”。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元大德年间(-),此后两镇“各归所属,乌镇属湖州,移在南浔。青镇属嘉兴石门,止管税课、酒课”。元代方志亦记至元年间青镇已与乌墩分离,而与石门镇一并征税,统称为“石门青镇务”。

综上所述,对于乌、青镇行政关系和行政所属的理解,既要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webgamepower.net/wmyy/15864.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